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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财经: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期中考”,央企科技创新将迎新政策利好
作者: 国资委网站
发布时间: 2021-06-15

在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时间过半的关键节点,国资委日前在长春召开中央企业改革三年行动推进会,总结工作成效,推广改革经验,以典型示范带动改革深化。

国务院国资委党委书记、主任郝鹏透露,《“十四五”中央企业发展规划纲要》即将发布。近期在系统推进创新激励、探索骨干员工跟投等方面还在研究一些更大力度的政策措施。

据悉,国资委将印发《关于系统推进中央企业科技创新激励保障机制建设的意见》,首次将前端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纳入支持范围,对增选院士以及引进国家级海外高层次人才取得重大实效的企业进行考核加分,鼓励企业通过建立创新基金、科研奖励性后补助等方式丰富研发资金来源。

改与不改大不一样

郝鹏表示,今年是三年行动的攻坚之年、关键之年。现在是6月初,已接近今年工作的中间节点,也是三年行动时间过半的关键节点。召开这次改革推进会,既是阶段性工作总结,也是中期检查督导,要起到加油鼓劲、提速提效的作用。

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实施以来,各项重点任务不断取得新成效。国资委发布的数据显示,央企集团层面100%制定党委(党组)讨论前置事项清单,超过93%的子企业实现了董事会应建尽建,其中6成以上实现了外部董事占多数,全员绩效考核覆盖率超过98%,剥离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基本完成。

中国一汽、中国一重、东方电气集团、鞍钢、中国远洋海运、中国中车集团等在上述推进会上展示了企业抓改革的经验、做法和成效。

“从6家企业的经验介绍中,我们能够得出一个共识,就是企业改与不改大不一样,真改与假改大不一样。”郝鹏表示,大家有一个共同的高招,就是咬紧牙关抓改革,以改革破困境、抓机遇、开新局。

郝鹏同时表示,改革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比如,有的企业对改革的重要性、必要性认识不足,停留在“小富即安”的“舒适区”,改革的动力压力不强。有的干部在改革上存在畏难情绪,怕得罪人,不敢动真碰硬。有的企业对一些已经明确要求全级次、全覆盖推进的改革任务,还在小步推、逐级推、试点推,工作不紧不慢、四平八稳,工作进度滞后。

中国企业研究院首席研究员李锦表示,国企存在的主要问题是活力不足,改革将加快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打造真正的市场主体。今年将聚焦公司治理、活力效率、科技创新等重点难点问题,逐个攻克、逐项解决。“下一步的改革,动真碰硬,是少不得的。”

抓住三项制度改革“牛鼻子”

三项制度改革(劳动、人事、分配)是国企改革最需要攻坚的关键一环,而抓住了经理层就抓住了三项制度改革的“牛鼻子”。

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明确提出,要全面推行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国资委今年3月底出台了《关于加大力度推行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并召开专题推进会进行部署。

郝鹏表示,各中央企业要把推行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作为重要抓手,敢下决心、敢出实招、敢出硬招,从任期管理、目标设置、契约签订到考核兑现、退出管理等各个环节,都要严格落实相关改革政策要求。

国家能源集团近日印发了《国家能源集团子公司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办法(试行)》,把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作为国企改革三年行动重要任务,在各级子公司全面推行。子公司经理层成员首届任期统一从2021年1月至2023年12月,按自然年签订年度经营业绩责任书,集团二级子公司今年6月底前完成岗位聘任协议和经营业绩责任书签订工作,符合条件的基层单位今年8月底前全部完成。

此外,国家能源集团还将结合实际对部分非经理层高级管理人员探索实施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

国家能源集团党组书记、董事长王祥喜表示,在所属各级子公司全面推行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是为了建立健全市场化经营机制,进一步激发活力效率,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

李锦介绍,推行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是基于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的新型经营责任制,是激发企业内生活力动力的关键举措,是实现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

科技创新强化正向激励

科技创新是“十四五”期间央企高质量发展的头号任务。郝鹏表示,国资委积极指导中央企业全力加强科技创新能力建设、持续完善科技创新体系、大力提升协同创新水平,但仍存在企业原始创新能力不强、创新资源整合不够、科技投入产出效益不高、高端科技人才短缺、科技评价体系不完善等突出问题。

据了解,围绕推动企业科技创新,国资委将印发《关于系统推进中央企业科技创新激励保障机制建设的意见》,进一步加大政策精准供给,首次将前端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纳入支持范围,对增选院士以及引进国家级海外高层次人才取得重大实效的企业进行考核加分,鼓励企业通过建立创新基金、科研奖励性后补助等方式丰富研发资金来源,针对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打造原创技术“策源地”、培育现代产业链“链长”科技创新核心能力等三项任务,将在考核、分配、中长期激励等方面进一步加大支持力度。

今年年初,国资委表示将把科技创新重大项目突破列入央企业绩考核范围,把央企的科研投入视同利润进行考核;对重大项目、创新项目、创新团队给予工资总额单列。

中国企业联合会研究部研究员刘兴国分析,“十四五”期间,国有企业发展的关键在于通过科技创新有效解决“卡脖子”问题,突破国外技术压制与封锁,实现技术自主自立。而推动央企、国企持续创新的关键,在于要充分激发科研人员的积极性与创造性。

此次召开的推进会上,强化正向激励作用被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会议强调,各中央企业要以正向激励激活人力资本,加快构建业绩导向鲜明的激励约束机制。

目前多家央企在正向激励方面做出了积极有效的尝试。中国一汽以创新水平定绩效和奖励,对实现关键核心技术突破、爆款产品开发和管理创新效果明显的给予高绩效和专项奖励。中国一重推动薪酬分配向高科技研发等五类岗位人员倾斜,并对“大国英才”“大国工匠”“首席技能大师”实行年度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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